近日,渭滨交警大队、金台交警大队采取统一行动,严厉查处市区经二路、中山路“黄标车”“无标车”违法通行行为。截至 5月 12日,共查获400余起“黄标车”“无标车”违法通行行为。
今年 4月,市环境保护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联合下发通告,要求自 5月 1日起,市区经二路、中山路禁止“黄标车”“无标车”通行。连日来,渭滨、金台交警大队在经二路、中山路沿线设置多个检查点,对驶入禁行路段的超标排放车辆开展了集中整治行动。
记者在经二路与红旗路十字检查点看到,一辆小型越野车被交警拦下。经检查,交警发现该车前挡风玻璃处未张贴任何标志。对车辆及行驶证检查核对后,交警认定该机动车属超标排放车辆。执勤交警对驾驶人进行了耐心地教育,并当场对驾驶人处以罚款 200元、记 3分的处罚。
金台交警在中山路中段检查时,发现一辆悬挂外地车牌的小车虽办理了环保标志,但未按规定张贴。交警当场责令车主将环保标志张贴于车辆前挡风玻璃右上方,并告知车主,在经二路、中山路禁止“黄标车”“无标车”通行。
据了解,截至 5月 12日,金渭两区检查点共出动警力300余人次,排查机动车 2000余辆,查处 400余辆“黄标车”“无标车”。交警部门按照规定,对违法驾驶人均处以罚款 200元、记 3分的处罚。下一步,交警部门将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对超标排放违法上路行驶的问题车辆严厉查处,有效降低人为因素对大气环境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