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3米高的玻璃大门突然砸下,黄女士下意识想用手撑起来,却无能为力。
玻璃大门压倒商户 监控记录全过程
2018年5月,汤先生和爱人黄女士在西安市鑫苑大都汇租了一间商铺做生意,9月11日上午10时50分左右,黄女士关门准备给商铺玻璃大门上锁时,玻璃门砸下。汤先生说,黄女士下意识用手想撑起玻璃门,但因门太重了,她被玻璃门压倒,“破损的这半扇门,高2.98米、宽0.88米、厚0.015米,门的重量在300斤左右,需要3个男人一起抬。”
黄女士被送到西安大兴医院医治,通过医院诊断,黄女士左足骰骨及跟骨骨折伴周围软组织肿胀,第1、3楔骨、第2跖骨基底部撕脱骨折。
9月17日上午,华商报记者从汤先生提供的监控视频看到,9月11日上午,黄女士将玻璃大门关闭,准备上锁时,玻璃大门上有一个黑色物体掉落,面向她的左侧玻璃大门向外倾倒。黄女士试图用双手支撑玻璃门,却因大门太重,她与大门同时摔倒在地。
“我爱人住院治疗目前花费3万元左右,加上她受伤店铺也无法经营,大门现在用木板挡着,我希望房东可以承担一部分的医疗费用,并将本年度剩余的8个月房租退还给我。”汤先生联系物业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称公共区域是物业负责的部分,商铺大门属于房东个人财产,我随后询问房东,房东给了1200元让修门,其他的说按合同算,就再也不接电话。”
黄女士与房东签订的店面房出租合同上表示,房屋租期为3年,房屋不得转租,房屋在租期间,属人为损坏应由租客负责,由于不可抗拒的损坏,由房东及时修缮;若房东不按合同内条款修缮房屋,应赔偿租客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房东称其他按合同规定处理
17日下午,记者联系商铺物业鑫苑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商铺入户门是开发商统一安装的,属于商户自用部分,不在物业负责范围,“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的维护属于物业公司的责任范围,物业工作人员也与房东和汤先生进行过沟通,建议他们咨询律师。”
房东代先生表示,他不同意将剩余租金退还给汤先生,但同意他将商铺转租,“合同中说物体谁损坏谁来维护,商铺租出去的时候是完整无损的,我已经负责了一半大门修理费用1200元,其他的我认为不该我负责,就按合同规定处理。”
律师:房东对房屋设备有维修和安全保障的义务,应承担相应责任
陕西寇弘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刘凯认为,房屋设施不是租客自己安装的,房东对房屋设备有维修和安全保障的义务,租客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导致人身损害,房东应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