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家园网
您当前的位置:宝鸡家园网 > 法律频道 > 内容

今年宝鸡全市第一例拒不执行判决案透析

日期:2011-04-06 来源:宝鸡家园网 【关闭

       3月初,一起由拒不履行判决而最终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在陈仓区作出宣判,被告人王某公然抗拒法院判决 ,情节严重,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判决已于近日正式生效。这是今年我市第一例因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而被处以刑事处罚的案件,是今年全市两级法院在破解“执行难”方面打响的“第一枪”!  

       案件还要追溯到 2004年。王某是陈仓区慕仪镇第四村人, 2004年 9月,村上在扩建道路时对王某等三人家门前的街道宽度进行了调整,引起了他们的不满。王某遂在自家门前的村道上挖了一个大坑进行阻挠,另外两人也对修路工程横加阻挡,虽经村镇干部多次协调处理,但均告无果。 2009年 8月,村委会将三人诉至陈仓区法院,请求责令其排除障碍。法院在审理后于当月作出民事判决,要求他们清除妨碍物,恢复道路原状。判决生效后,村委会又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在2009年 10月至 2010年 1月期间,法院先后6次通知三人履行判决义务,三人都有执行能力但均拒绝履行义务。

       事实一目了然,判决已然生效。按说被告人应很快履行法定责任,可在执行过程中,虽经法院执行人员多次通知和督促,但被告人却一直不配合。 2010年 1月 14日,法院派员进行强制执行,另外两人已执行到位,但王某及其家人在现场辱骂执行法官和村镇干部,妨碍强制执行工作,法院决定对王某处以司法拘留 15日。释放后,王某反倒变本加厉,竟公然在村间道路挖了两个深为 20— 40厘米的坑设置障碍,最大的一个坑长 5.6米,宽窄不等,最宽处达 1.2米,并倾倒粪土和垃圾。当年 7月,村上在硬化道路时王某又阻挡施工,谩骂施工人员,顽固对抗法院生效判决,在当地造成了恶劣的影响,陈仓区法院遂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进行侦查。经侦查起诉,法院开庭进行了审理,认为王某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第 313条之规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判罪,但鉴于他在审理阶段能积极悔罪,真心悔过自新,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然而,这一切他似乎明白得太晚了!由于不懂法,王某把法院的判决当成儿戏,置若罔闻,公开挑衅法律,使一起简单的民事诉讼案件愈演愈烈,发生了质的变化,直至升级为刑事案件。王某为自己的鲁莽行为付出了代价,也受到了法律的教训。

       今年是法院系统的“执行威慑机制落实年”,我市两级法院将以此为抓手,加大对妨害执行、逃避执行和抗拒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非法处理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和妨害公务罪进行快判快处,全力破解案件“执行难”的问题。

       针对此案,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杨小平表示,今年全市两级法院将在打击严重拒执抗判行为方面进行重点突破,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暴力抗拒执行的严重违法犯罪案件要依法坚决处理,用足用好各种强制执行措施,加大惩戒力度,加重失信成本,从而构建起执行威慑的法网。据悉,市中院也将会同市委政法委制定有关严厉打击拒执抗判行为的实施细则,全力化解案件“执行难”。

重要提示:转载本站信息须注明来源:宝鸡家园网,具体权责及声明请参阅网站声明
阅读提示:请自行判断信息的真实性及观点的正误,本站概不负责。欢迎发表评论。
浏览次数: [返回顶部][打印本页][关闭窗口]来源:宝鸡家园网 编辑::王瑶
[宝鸡家园网]刊登此文只为传递信息,并不表示赞同或者反对作者观点。
如果此内容给您造成了负面影响或者损失,本站不承担责任。
如果本篇内容涉及到您版权的问题,请及时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会在2小时内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