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上午,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石泉法院审判法庭,对备受社会关注的被告人张青华故意杀人、冯永成窝藏案进行公开宣判。作案后潜逃长达4年,被公安部列为A级通缉犯的张青华被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张青华叔父冯永成因给张提供食物帮助逃匿,犯窝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同时还对死者家属提出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一并作出判决。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青华因袁某闹离婚无法缓和,并认为系陈某和喻某(陈某之女)等人挑拨所致,遂产生报复杀人之念并写好绝命书藏于家中。2007年8月15日下午17时许,被告人张青华与袁某争吵后,遂持斧追砍袁某,在追杀中持斧连续砍杀11人。最终造成包括被害人袁某在内5人死亡、6人受伤的严重后果。作案后,被告人张青华逃至叔父冯永成家藏匿,被告人冯永成给张青华提供食物帮助张逃离石泉县辖区。被告人张青华在外潜逃4年,于2011年10月被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