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量大,娱乐场所人员高度密集,容易发生火灾。为此,我市今年做出规定,除过已审批的单位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严禁在城市建成区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2月15日上午11时,记者随渭滨区公安消防大队人员来到市中心医院,消防人员检查了医院燃放烟花场所的安全(见图)。医院保卫科科长张志秦说:“这次我们投入4万多元,从湖南浏阳订购了一批烟花爆竹,燃放由厂方专业人员承担,医院派出50多名保安及工作人员配合做好维护治安,施放过程历时半小时。”渭滨区公安消防大队参谋李锋告诉记者,为了吸取沈阳皇朝万鑫酒店特大火灾及我市凤翔县非法烟花爆竹爆炸事故的教训,今年我市加大了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各类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单位。元宵节期间,除已审批的14家烟火晚会和6家社火游演以外,城市建成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火爆竹。14家烟火施放单位有东岭、宝桥、长岭、市中心医院等。具体禁止燃放区域为:市区东起宝鸡市化工厂、西宝公路南线石嘴头以西,南起宝鸡市人民面粉厂以北,西起秦川机床厂、宝鸡石油分公司福临堡油库以东,北起宝鸡市有机化工厂以南的区域和金台区、渭滨区所属的街道办事处管辖的地区。另外,文物景点周边、油库、燃气储备站、可燃物资仓库、加油加气站、森林防火重点区六类属“禁放区”,今年我市首次将高层建筑列入“禁放区”,提醒市民不要在楼下燃放或从楼上抛掷点燃的鞭炮。
消防官兵提醒市民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如果发现非法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可拨打电话3260500或110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