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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台法院积极为聋哑当事人提供司法便利

日期:2013-03-06 来源:宝鸡家园网 【关闭

    近日,金台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审结一起聋哑人故意伤害案件。由于两名被告人系聋哑人,该院除了为被告人分别指定了辩护律师外,并邀请专业手语老师在庭审时进行同步翻译,以克服法官与被告之间语言交流的障碍,最大限度地保障了残疾被告人的权利,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确保了案件的公正审理。
    被告人李刚为聋哑人,原系市上一餐厅员工,在餐厅工作期间与同事樊磊因琐事发生争执并引发厮打,被餐厅其他员工及时劝解。但到后来,李刚的好友聋哑人张成恰好又来餐厅就餐,得知李刚与樊磊发生冲突的事情后,当即与樊磊再次发生冲突,后致樊磊重伤。办案法官柳妍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针对两被告人均为聋哑人的特点,及时与位于市区的省自强中专学校联系,请他们提供帮助。在手语老师的帮助下,两被告如实地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表示今后一定悔过自新。因被告人均系聋哑人,且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别判处两名被告人有期徒刑 2年 8个月和 2年 4个月,并宣告缓刑。
    据了解,近年来,该院牢固树立“阳光司法”服务理念,精心打造便民服务平台,针对残疾人,还专门设置了残疾人无障碍通道,在诉讼服务中,尽全力为残疾人依法维权创造了高效、便捷的环境,提供心贴心的服务,此举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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