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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整治食品加工小作坊成效显著

日期:2014-08-21 来源:宝鸡家园网 【关闭

  在城中村里随便租一个房子,不办任何证件,没有卫生保证,就开始加工酱肉、酱菜。加工好的酱肉、酱菜流向一些集贸市场。执法人员发现后,立即对这个黑作坊进行取缔。据了解,今年以来,渭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严厉打击食品加工黑作坊,保障百姓食品安全”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出重拳整治食品加工小作坊,取缔 4户,罚款 8万余元,没收并销毁不合格食品 2600公斤,有效地维护了群众的食品安全。

  渭滨区地处市中心,全区摸底在册的食品加工小作坊有 156家,加工范围主要涉及豆腐、馒头、面皮、酱肉、酱菜等十余个品种。这些小作坊大多隐匿于城中村,闭门作业,各自独立,分散度高,隐蔽性强,且多为家族式经营。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淡薄,设施设备简陋,经营条件较差。部分企业没有标准或不按标准生产,掺假使假、以次充好、滥用食品添加剂、冒用他人包装标识等违法现象时有发生。

  针对这一情况,渭滨区遵循“查处一批,规范一批”的总体思路,细化措施,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以酱肉、糕点、面皮、酱菜、豆制品加工制作等为重点的专项食品集中整治,对全区小作坊进行了一次摸底排查,分类建档,做到了心中有数,风险有度。食品加工作坊多分布于城乡接合部,隐蔽性强,监管难以到位。因此,执法人员深入农村,走村串户,充分发动群众,集中全部精力对小作坊相对集中的神农镇、高家镇、石鼓镇、桥南等六个镇街的 20个行政村为重点区域进行排查。重点检查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存在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情况、生产环境,采购的原辅料索证和台账是否齐全、销售台账是否完备等。通过摸排,发现查处了梁某某、吴某某等一批无证经营,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滥用食品添加剂及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等一批无证加工及伪造生产日期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查处无证加工案 11起,伪造生产日期和地址案 3起,生产标签不合格的案件 7起,取缔 4户,罚款 8万余元,没收并销毁不合格食品2600公斤。通过这半年多的专项整治,基本消灭了空白监管点,规范了市场秩序,有效打击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增强了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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