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网讯(记者 钟梦哲)2019年9月9日,备受关注的西安华清学府城绑架案,一审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
被告人令元杰、赵宇昊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并杀害被绑架人,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之规定,应以绑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令元杰犯绑架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赵宇昊犯绑架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审理查明:2018年4月底,被告人令元杰与被告人赵宇昊商议预谋绑架华清学府城小区内“乐博通”托管班中一女孩儿,令元杰承诺事成后给赵宇昊支付购买手机的费用。后令元杰临时决定更改绑架人,绑架成功后欲向受害人父母索要十万元赎金,2018年5月4日,公安机关将俩人抓获。
宣判后,二被告人均称要上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表示也将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