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育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日前,陇县在19所学校(单位)设立兼职纪检监察员。据悉,这在全市属首例。
这19名纪检监察员主要协助上级部门和学校党政做好本校(单位)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宣传教育、矛盾纠纷的排查调解以及法制宣传工作,督促学校(单位)对基建项目、职称评聘、评优树模、绩效工资考核等热、难点问题及时公示,参与学校(单位)重大事项的研究及财务监督工作。
“他们在教育系统承担着推进基层反腐败的重要任务,既是政策法规的‘宣传员’,矛盾纠纷的‘调处员’,还是维稳工作的‘情报员’,学校集体资产管理使用的‘监督员’,在学校管理发挥着重要的监督作用。”陇县教育局负责人介绍说。
据悉,这19名校园(单位)纪检监察员均由县教育局8个直单位和10所乡镇初中、1所乡镇中心校的现任工会主席兼任,既享受纪检监察员津贴,又实行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