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经过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和项目区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已于2014年6月全面竣工,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达到了预期目的。为了更好地发挥项目效益,按照农业综合开发工程管理的相关规定,财政局对2013年项目固定资产进行了造册登记,并向项目区镇进行移交,签定了工程管护协议,落实了管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