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陇县新集川镇 58岁的马录领到了计生人员送来的计生家庭奖励存折和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光荣证,他高兴地说:“我媳妇生了两个女孩,我老觉得心里不踏实,现在我提前享受到了奖励扶助政策,算是吃下定心丸了。”据悉,陇县已有 341名计划生育对象提前 5年享受到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
据了解,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属于农业户口、现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以及曾经生育子女死亡且现无子女的计划生育对象,年满 60周岁以后,将纳入国家奖励扶助制度实施范围。为鼓励和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陇县县委、县政府决定提前 5年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奖扶金,待其年满 60周岁后,按规定转入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终身享受国家规定的奖励扶助。为此,县上抽调专人,按照相关标准,对年龄在 55- 59周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 50- 54周岁农村独女户家庭、 44- 48周岁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独生子女领证户和双女户等奖励扶助对象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和资格确认。经反复核查及审核批准,全县共有 341人被确定为提前 5年享受奖励扶助对象,可享受每人每年 720元的奖励扶助金。
据县计生局负责人介绍,以前是年满 60岁后才能享受这一政策,而县上提前五年对计生家庭夫妇进行奖励,是陇县创建省级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县的又一重大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