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小伙姜某和朋友打招呼时,对方没理睬,觉得丢了面子,二人随即动起拳脚,姜某在争执中拿刀将对方捅成重伤。 10月 23日,姜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陇县警方依法提请逮捕。
7月 13日晚,姜某参加完朋友生日聚会后,在走出酒店时看到昔日好友朱某,遂热情地打招呼,邀朱某去喝酒。朱某对姜某的邀请置若罔闻,觉得丢了面子的姜某,从后面追上朱某并对其拳打脚踢,朱某在反抗中踢了姜某两脚,更惹怒了处于疯狂状态的姜某,姜某掏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向朱某胸部捅了一刀后迅速逃离现场。事后,姜某经过激烈思想斗争之后,于 7月 14日主动到辖区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对自己酒后滋事的鲁莽行为深表后悔。被捅伤的朱某经过紧急抢救脱离了生命危险,但经司法鉴定为重伤,姜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