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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青年邓军工伤左眼失明法律援助帮残疾人维权

日期:2012-02-28 来源:宝鸡家园网 【关闭

    陇县青年邓军在市区某建筑公司打工期间造成左眼失明,公司拒不支付后续治疗费用。市残联得知这一情况后,积极为他申请残疾人法律援助,支持他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终,邓军拿到了 5万元治疗费。近年来,我市把残疾人信访维权工作作为市政府给残疾人办的“十件实事”之一,加大力度实施。据统计,仅 2011年,市残联就为 13位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落实法律援助资金 1.3万元。
    残疾人大都行动不便、家庭贫困,在遭遇涉法案件和维权纠纷时,往往处于弱势,自身权益很难得到保障。为此,市残联一方面加大宣传,通过法制讲座、下发宣传单等方式提高残疾人的维权意识;另一方面,广开信访渠道,及时解答并督办解决残疾人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使残疾人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在基层得到有效化解。为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市残联还成立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对残疾人反映集中的赡养费、工伤事故、交通事故等维权问题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及经费补助。我市某药厂职工李艳在工作期间患上精神疾病,治疗期间生活出现困难。在市残联及援助律师的帮助下,李艳把药厂告上法庭,通过审理,李艳不仅拿到了 6700元的生活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各项保障也得到了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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