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烟是一些人的习惯,但是在加油站内吸烟却是违法的。 11月 28日,陇县一名男子因为在加油站内吸烟,被公安部门处以行政拘留 5日的处罚。
当日上午,陇县消防大队监督执法员在县城某加油站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一名中年男子将一辆三轮小货车停靠在加油区等候加油,而在等候的同时,该男子嘴里还抽着一根香烟。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制止,并告知该男子在这样的易燃易爆场所吸烟属于违法行为,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该男子对劝阻不但置之不理,态度还十分蛮横。在规劝无效的情况下,执法员与城关派出所联系,将该男子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按照《消防法》相关规定,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处以 5日以下拘留。最终,该男子被警方处以 5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另悉, 11月 23日,麟游消防大队在检查火灾隐患时,也对在加油站内吸烟的一名男子处以行政拘留 2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