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家园网
您当前的位置:宝鸡家园网 > 县区新闻 > 陇县新闻 > 内容

陇县男子在加油站内吸烟被公安部门处以行政拘留5日

日期:2011-12-05 来源:宝鸡家园网 【关闭

    吸烟是一些人的习惯,但是在加油站内吸烟却是违法的。 11月 28日,陇县一名男子因为在加油站内吸烟,被公安部门处以行政拘留 5日的处罚。

    当日上午,陇县消防大队监督执法员在县城某加油站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一名中年男子将一辆三轮小货车停靠在加油区等候加油,而在等候的同时,该男子嘴里还抽着一根香烟。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制止,并告知该男子在这样的易燃易爆场所吸烟属于违法行为,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该男子对劝阻不但置之不理,态度还十分蛮横。在规劝无效的情况下,执法员与城关派出所联系,将该男子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按照《消防法》相关规定,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处以 5日以下拘留。最终,该男子被警方处以 5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另悉, 11月 23日,麟游消防大队在检查火灾隐患时,也对在加油站内吸烟的一名男子处以行政拘留 2日的处罚。

重要提示:转载本站信息须注明来源:宝鸡家园网,具体权责及声明请参阅网站声明
阅读提示:请自行判断信息的真实性及观点的正误,本站概不负责。欢迎发表评论。
浏览次数: [返回顶部][打印本页][关闭窗口]来源:宝鸡家园网 编辑::贾点
[宝鸡家园网]刊登此文只为传递信息,并不表示赞同或者反对作者观点。
如果此内容给您造成了负面影响或者损失,本站不承担责任。
如果本篇内容涉及到您版权的问题,请及时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会在2小时内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