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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严查严处交通陋习专项活动

日期:2014-11-05 来源:宝鸡日报 【关闭

  交通文明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提高市民交通文明素养,确保交通安全,市交警支队从10月15日起,对行人随意横穿马路、骑摩托车不戴头盔等十种交通违法行为即十大交通陋习,依法严查严处。

  那么,告别交通陋习整治行动情况如何?日前,记者在市区部分重点路段进行了采访。

  行人闯红灯被罚款

  时间:11月1日

  地点:市区文化路、红旗路十字与经二路十字路口

  现象:大多数市民遵守交规,偶有市民闯信号灯横穿马路,未发现行人翻越护栏。

  文化路、红旗路十字路口人流量大,是重点整治路段。“我当时正在想事,忘了看红绿灯。”当天11时左右,市民张某在红旗路口华康宾馆门前由东向西闯红灯横穿马路,被红旗路岗区警长王晨霁现场拦住。在接受了20元罚款处罚后,张某表示,20元买个教训,提醒自己今后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当天18时许,白某从火车站广场闯红灯过马路,其交通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纠正,并罚款20元。

  当天红旗路、文化路十字路口共有6名随意横穿马路的行人被分别处罚20元。

  据统计,10月30日、11月1日两天,渭滨交警大队共处罚行人随意横穿马路行为21起。

  时间:11月4日

  地点:市区金台大道家美佳十字路口

  现象:年龄大的市民看交通信号灯意识差,闯红灯过马路行人依法罚款20元。

  当天8时起,金台交警大队机动中队民警手持摄像机,监督行人过马路。记者在家美佳十字路口观察了半个小时,发现绝大多数市民能按交通信号灯指示过马路,但仍有部分年龄偏大的市民,不看信号灯横穿马路,被交警劝阻。“我退休了,过个马路咋了?”8时40分许,一位年龄约60多岁的老人,不顾志愿者阻拦,硬闯红灯过马路,民警拦住劝导,他承认自己的行为不文明。9时10分,家住陈仓园的市民张某,在家美佳十字路口超市西侧道路上不走人行横道,从等候信号灯的两辆机动车中间闯红灯横穿马路,其违法行为被岗区警长王龙当场纠正,处以20元罚款。

  时间:11月4日

  地点:高新区和谐路十字路口

  现象:大多数行人能按信号灯指示通行,欲闯红灯过马路的行人经交警劝阻后能立即纠正行为。

  上午10时,在和谐路十字路口,路上行人并不是很多,过马路的人基本能遵守交通法规。“师傅,注意安全,信号灯变绿才能过马路。”当一位老大爷欲闯红灯过马路时,民警立即上前劝阻。老人说,自己没有看信号灯的习惯,看路上没车通过想着可以通行,以后一定会注意看信号灯。

  在和谐路口,虽然行人闯红灯现象不多,但人人乐超市门口南侧人行道上,非机动车有乱停乱放占压盲道现象。当天上午,高新交警大队一中队在此执勤时,将占压盲道的1辆电动车和3辆自行车移到停车场。中队长张晓峰说,原来该处摩托车、自行车等占压盲道现象严重,他们从10月28日开始治理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以来,占压盲道停放车辆的现象少多了。

  时间:11月1日

  地点:陈仓区虢镇东门十字路口

  现象:行人交通法规意识较淡漠,多数市民需交警劝阻才按信号灯指示过马路,无行人翻越护栏行为。

  在陈仓区,市民闯信号灯过马路现象时有发生。为此,陈仓交警大队采取行人闯红灯罚当交通引导员措施,即当行人闯红灯后,必须承担义务交通引导员责任,直至找到下一位乱穿马路者替代自己,以此引导教育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当日17时20分,李某闯红灯过马路,被罚当交通引导员。他说:“通过这次教育,以后我再也不闯红灯过马路了。”

  经过集中整治,市区行人随意横穿马路现象已明显减少,文明出行的交通习惯正逐步养成。

  骑摩托车戴头盔率超90%

  摩托车违法行为严重影响交通文明和出行安全。自10月15日我市严查严处十大交通陋习以来,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目前,骑摩托车戴头盔率已达90%以上。“交警严查也是为我安全着想呢。”11月3日16时许,在汉中路北口,齐某骑摩托车将头盔挂在车上,金台交警大队中山路中队民警拦停该车,对驾驶人进行了批评教育。齐某在民警监督下,立即戴好头盔。

  陈仓交警大队每天早上提前上班、下午延迟下班各一个半小时,严查骑摩托车不戴头盔、摩托车逆行、改型、脱保脱审等违法行为。11月1日,杨某骑无牌摩托车行至虢镇西门家美佳转盘处,被民警查处。据了解,杨某一周前刚买了新摩托车,因农忙还没办理驾驶证、车牌等手续,在听了民警对驾驶无牌无证车的危害性讲解后,当天就缴了办理驾驶证、挂车牌等手续的费用。

  车辆乱停乱放告知驾驶人

  大货车违法占道停放、出租车违规上下客怎么办?

  高新交警大队一中队对在文兴路辅道上不按规定违法停车现象,采取发放温馨提示单的形式,提醒驾驶员将车移放入车位。在高新区宝鸡文理学院门前公交车站,出租车常常在公交站台前等候乘客,容易引发交通事故,造成拥堵。高新交警采取发放《违法通知单》形式,告知车租车驾驶人,请其所属公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当事人第一次接到通知单进行警告,免于处罚,若第二次出现同类违停现象,依法对其进行处罚。11月4日11时许,文理学院门口公交站台前并无出租车等客现象,出租车均能在设立的临时停靠点上下客人。出租车司机李卫军说:“其实,往前多开几十米离开公交站,上下客人更安全,乘客也能养成在指定地点坐车的习惯了。”

  如今除了交警上路执勤严查交通违法行为外,市交警支队122指挥中心也对机动车驾驶人不系安全带陋习进行电子警察抓拍,如今,驾驶人开车不系安全带现象已很少了。通过对交通违法行为的集中整治,目前市民正逐步养成革除交通陋习、文明安全出行的交通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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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返回顶部][打印本页][关闭窗口]来源:宝鸡日报 编辑::王克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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