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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滨区神农镇小伙子高某为骗保险奔驰车主伪造车祸现场

日期:2014-09-03 来源:未知 【关闭

  每隔一段时间,住在渭滨区神农镇的小伙子高某,就要到神农派出所报到,汇报自己近日的状况,这种情况到现在已经持续了两个多月。

  高某,31岁,拥有一辆价值50多万元的奔驰轿车,却在今年发生车祸后伪造现场,并骗取保险赔偿金6.1万余元。最终,被人识破骗局,渭滨警方将涉案的高某以及帮高某伪造现场及出示各种假证件的修车厂人员杨某和兰某刑事拘留。目前,三人均被警方以涉嫌保险诈骗罪取保候审。

  奔驰车撞上出租车主动揽全责

  1月22日11时许,我市一家保险公司突然接到客户高某打来的报险电话,高某说自己驾驶的奔驰轿车和一辆出租车在市区峪泉路发生了碰撞,申请理赔。负责勘查的工作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只见路上果然停着两辆受损的车。高某说,自己驾车在转弯过程中,撞上了停放的出租车前部,所幸两人都没有受伤,但车辆受损情况严重。他还主动承认自己对这起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但让勘查人员奇怪的是,两辆车撞击后停放的位置与高某的说法不符。高某解释说,因为正值下班高峰期,为了不影响交通,所以他们将车移开。勘查人员勘查完现场,要求车主报交警处理,以便日后理赔有合法的依据。

  没过几天,高某就向保险公司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对车辆定损,再核损报价,最后到结案付款,给其赔款6.1万余元。

  保险人员复查发现公章有问题

  3月28日,渭滨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值班室里来了一个报案人。报案人说,他是某保险公司业务员,在对1月22日发生的一起理赔案件卷宗进行复查时,发现客户高某提交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的公章,与以往交警队出具的公章不一样,他们怀疑这份认定书是伪造的。

  调查此案的民警胡利群和白斌,赶到出具责任书的渭滨交警大队事故中队,该中队一名交警在辨认了这张责任认定书后,初步认定公章和交警的签字是假的。同时,在他们的出警记录里,1月22日市区峪泉路未发生车祸。假如这张交通责任认定书是假的,那么真相到底如何?

  胡利群拨打了奔驰车主高某留下的电话,高某声称自己在外地,对于伪造责任认定书的事情矢口否认。再打他的电话,就无法接通。民警只得从与案件关联的出租车查起。

  很快,当事出租车司机欧某到案了。在民警的再三追问下,欧某才道出了实情,原来在1月17日23时许,他开车行驶至市区新建路均利广场南门时,一辆奔驰车突然开了过来,和他的车撞在了一起。欧某拿出手机报警,而从奔驰车里出来的司机高某及其同伴弃车逃跑了。随后,渭滨交警大队的交警赶到了现场,将两辆肇事车辆拖回了事故处理停车场。

  就在等候交警处理时,欧某接到了高某的电话,说愿意私下处理此事。因为出租车停一天就少一天生意,欧某很快答应私了。1月22日9时,在交警的见证下,两人达成了调解协议,放弃交警队事故责任认定,高某现场支付给欧某3700元,各自修车。

  没想到,刚从停车场取回了车,高某就央求欧某将车开到峪泉路,说要拍张照片给公司留底,没有多想的欧某就答应了。

  警方查实原是骗保

  在随后的调查中,民警又了解到,高某和某修车厂老板兰某是朋友,1月17日晚上发生车祸,高某逃逸后,将此事告诉了兰某,兰某说保险公司正常理赔需要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和事故现场证明,这些想办法可以解决。他安排厂里的工作人员杨某帮助高某。随后,杨某拨打了野广告上的办假证电话,花1000元办了一张假责任认定书,又帮高某伪造车祸现场。这才有了高某22日的报险电话。

  渭滨经侦大队大队长袁建说,现在有车的家庭多了,有人贪图利益,在发生车祸后无法从正常渠道获得保险理赔时,制造各种假象蒙混过关,殊不知,这已经违法了,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像本案中的高某,在大家看来,开着数十万的豪车,却为了几万元的保险金,做出了违法的事情,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修车厂的两个人也将为此付出了相应的代价。

  为了打击各类保险欺诈违法犯罪活动,我市公安机关和保险行业协会共同成立了反保险欺诈办公室,联手预防打击查处这些不法行为。

  法律链接

  保险诈骗罪:是指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虚构保险标的”,是指投保人违背《保险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虚构一个根本不存在的保险标的或者将不合格的标的伪称为合格的标的,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198条第1款规定,个人犯保险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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