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工程运输车辆公司化运营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从 6月 1日起,我市的工程运输车辆实行公司化运营管理模式,禁止挂靠式经营,并实行“四统一”,即:统一公司化运营、统一车辆外观、统一车辆标识、统一加装车载卫星定位系统,并依据各公司实有车辆户籍开具市区通行证,核发、审验道路运输证。这意味着我市对城市工程运输车辆的管理将更加严格。
目前,我市约有 600多辆道路工程运输车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大部分车辆为个体所有,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长期以来,这些车辆在运输过程中的违章行为时有发生,沿市区道路抛洒、遗漏、超载、超速、破坏环境卫生、无序竞争等现象令市民怨声不断。为从源头上杜绝这些问题的发生,加强市区道路工程运输市场管理,推动运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引导和促进道路工程运输企业诚信经营和优质服务,市交警支队和市运管处按照市城市道路工程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决定对市区工程运输车辆实行公司化运营管理。
市运管处货运物流科负责人王志睿告诉记者,实行公司化运营管理后,可以解决工程运输车辆及人员管理难的问题,提高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减少违章行为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实行公司化运营后,管理部门将对这些车辆实行统一外观、标识和加装车载卫星定位系统,企业可以利用信息手段,采用卫星定位系统,实现静态管理和动态监管相结合,将有限的监管力量投入到安全风险大、违法率高的重点环节。另外,车辆一旦发生事故,管理部门还可以及时决策和救援,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据了解,即日起,市区内的建筑垃圾、渣土、砂石料等运输业务一律由具备资质的工程车辆运输公司承运,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承揽。 6月 1日起,公安交警部门和交通运管部门将依据各公司实有车辆户籍开具市区通行证,核发、审验道路运输证。同时,我市将严把市区工程运输车辆准入关,保障运输市场健康、平稳、有序发展。对无资质从事建筑垃圾、渣土、砂石料等运输业务的单位和车辆,公安交警部门和运输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
市运管部门也将严把道路工程运输企业市场准入关,对申请从事道路工程运输的企业,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要求的条件和程序受理许可申请、核实许可条件,实施行政许可。同时,要求从业人员与道路工程运输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确保道路工程运输车辆运营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