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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纪检监察机关2014年查办案件工作纪实

日期:2015-01-29 来源:宝鸡日报 【关闭

  2014年 12月 23日,市纪委发布消息,陇县县委书记杨宝玉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此前,市纪委严肃查处了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主任郭世军、凤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张明海、市盐务局一正两副 3名局长等人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一批腐败分子的落马,体现了市委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鲜明态度,也彰显了我市纪检监察机关铁腕重拳惩治腐败的决心。

  过去的一年,我市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业,正风肃纪,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不断加大办案工作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提交了一份醒目的反腐成绩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 2218件,处置 1838件,立案 704件 ,结案 703件,与上年相比分别上升 128%、96.6%和 96%;给予党政纪处分 746人,其中:县处级干部 18人,乡科级干部 163人,移送司法机关 24人,办案挽回经济损失137.58万元;案件初核率达到 80%以上。

  围绕主业,整合办案力量

  前些年,细心的市民在媒体上经常会看到:哪个工程要招标,纪委介入其中;哪个工作进展慢了,纪委干部下去督查……由于这些与纪委主业关系不大的事情占用了纪检监察机关较多的人力和精力,结果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纪委惩治腐败的主业难以凸显出来。

  为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要求,转变职能、聚焦主业,市纪委监察局对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清理,坚决把不该管的工作交出去,共取消或退出各类“领导小组”“委员会”等议事协调机构 106个,仅保留或参与 10个与主业相关的议事协调机构,“消肿”幅度达90%。同时,对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机关办案室由原来 2个室增加到 6个室,履行执纪监督职责的人员占到机关总人数的76.5%。一“增”一“减”,进一步加强了执纪办案力量。

  纪检机关向部门和单位派驻机构,是加强党内监督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面情软、顾虑多等原因,派驻纪检机构在履行职责时,对发现的问题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一些纪委派驻机构一年也办不下一个案子,甚至多年也不能办一个案子。

  为了将派驻机构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市纪委制定出台了《纪检监察办案工作考评办法》,推行查办、通报、约谈、考评、追究“五位一体”的办案考评制度。对市级 17个办信办案“双零”部门和 20个办信办案中工作不细致、上报不及时的部门纪检组,进行了集体约谈,让其思想上有压力、行动上有动力。分两次对部门纪检组办信办案情况进行了抽查,对工作滞后的部门进行了通报,有力地促进了基层办案工作。 2014年,市级部门纪委(纪检组)共处置线索 295件,较上年 141件上升 109.22%;市级部门纪委(纪检组)共立案 56件,较上年36件上升 55.56%。

  我市各县区纪委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增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办案力量,提升办案水平。在工作实践中,将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按行业或片区整合为数个协作办案组,发现案件线索后,在协作区内统一安排调查人员、审理人员,确定案件主办人,组成办案组集中力量查办案件。这有效解决了基层纪检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也使基层纪检干部在办信办案工作中得到了锻炼、提升了能力。

  有腐必反,保持高压态势

  我市去年查处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科长师亚鹏贪污受贿案、市盐务管理局局长牛新成贪污贿赂案等,性质恶劣,涉及多个干部,是典型的窝案、串案,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大的反响。这些案件的查处,是我市各级纪委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一个缩影。

  市纪委领导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腐败没有“特区”,反腐败没有“禁区”。在新时期,反腐败工作从“抓大放小”、紧盯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转变为“抓早抓小”、全面开展,不搞法不责众、不搞既往不咎,不论是谁、不论牵扯面多大,只要发现问题,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这是法治精神的体现,也是从严治党的体现。

  我市纪检监察机关把案件线索管理作为“先手棋”来抓,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从群众的信访举报和初步调查的情况中挖掘线索,找准突破口。密切关注社会舆论特别是网络舆情,快速收集研判,并对其中的案件线索及时调查处理。开通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变坐等上访为主动下访。

  案件线索的处置和案件查办必须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这从体制上解决了压案不报、瞒案不查等问题,有利于我们党更深入地开展反腐败斗争,惩治腐败行为。我市认真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加强案件线索排查处理,明确规定县区和市级部门每两月向市纪委汇报一次案件线索和查办案件情况。去年以来,全市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向市纪委报告科级以上案件线索 330条,拟立案 61件,对 17件定性不准、事实调查不清的案件线索重新进行了核查。“去年,市纪委受理的来信来访,初核率达到 80%以上。”市纪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随着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 ,人民群众参与的热情越来越高。信访初核就是纪检监察机关对群众来信来访进行初步调查核实,以进一步判明是否存在信访材料中反映的违法违规事实、是否需要进行立案。市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加强信访初核工作,坚持实名举报必查、线索具体必查、问题突出必查、损害群众利益必查,对腐败分子形成了有力震慑,也促进了信访举报案件办理的规范化,提升了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信任度。

  反腐败工作需要相关部门加强配合,形成合力。我市进一步规范了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及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案件线索移交工作,促进了党纪、法纪处理的同步一致。市纪委先后 8次与市中院、市检察院和市公安局等单位联系,调查取证,促进办案工作。

  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我市还注重从案件查处中挖掘警示教育题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真实、生动的反面题材帮助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我市在查处市财政局一科长受贿案后,就组织 80多名市级部门关键岗位的科长到法庭进行旁听,庭审、判决后,就地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在《宝鸡风纪》开设析案治本专栏,通过刊登本市查结的典型案例,剖析根源、堵塞漏洞、教育干部。

  安全是办案的前提。市纪委建立驻点办案安全检查台账,规范办案流程管理,从安全、陪护、医疗、监控等方面加大检查力度,确保安全、文明办案。针对县区均无标准谈话室这一安全隐患,组织我市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学习考察了外省标准谈话室及省纪委办案点设置,召开了全市县区办案谈话室标准化建设现场推进会。目前,扶风、岐山的标准谈话室已建成投用,其他县区正在筹备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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