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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滨区设立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基金 举报黑烟囱获奖100元

日期:2015-01-14 来源:宝鸡家园网 【关闭

  1月 13日,记者从渭滨环保分局了解到,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渭滨区拿出 10万元设立了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基金。市民举报渭滨区辖区内发生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一经查证属实,可获得 100元至 500元的奖励。

  很多环境污染行为发生时间短,如果错过了最佳取证时间,会对后续查处工作带来很大的影响。为了更快更好地发现和打击环境污染违法行为,渭滨区在学习沿海省市的成功经验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于上月在全省率先设立了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基金。举报奖励标准根据被举报违法行为的性质、内容、影响程度、处理结果来确定具体金额,最高为 500元,最低为100元。据介绍,举报人不限渭滨区居民。举报人应当提供本人的联系方式,并提供被举报单位或个人的名称、地址(或违法行为发生地)及基本违法事实(违法证据)。同时,环保部门及其经办人员也将遵守保密原则,不向外界透露举报人的情况,违反制度规定的将严格问责。

  日前,渭滨区环保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电话,称辖区内有一家企业向外排放黑烟。环保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被举报企业,发现该企业确实存在无排烟设施、无组织排放污染物等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其停止污染并进行了处罚,待结案后给予举报人 100元奖励。渭滨环保分局局长吴晓林告诉记者,他们根据群众举报已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5起,并将择期给予 5位举报人相应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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