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19年全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结果出炉,根据《关于通报2019年全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结果的函》(陕环函〔2019〕253号),太白县在全省43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质量考核中,获得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第2名。
近年来,太白县高度重视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及生态保护管理工作,不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顾问,县长、县委常委、副县长任副组长,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季度和年度牵头等工作。
经过多年努力与坚持,太白县水体、大气、土壤、秦岭生态保护方面取得了显着成效。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其中地表水水质Ⅰ~Ⅲ类水质断面达标率为100%;大气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PM10、PM2.5、臭氧六项污染物浓度及综合指数全市排名第一,每年空气优良天数330天左右,位居全省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