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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台法院推行未成年人刑案心理评估机制记事

日期:2012-04-25 来源:宝鸡家园网 【关闭

    前不久,一起涉及未成年人抢劫的案件正在金台法院开庭审理。与以往不同的是,法庭内多了两名心理咨询师,他们应邀参与了庭审全过程。 4名被告中有 3人属未成年人。被告人李某的女友怀孕要做堕胎手术,但李某囊中空空,于是在去年 11月 16日晚,与同学卓某、温某等 4人经过预谋,对一女学生实施了抢劫,案发后李某等人被警方抓住。
    由于李某、卓某等 3人均系未成年人,法庭决定启动心理咨询师介入未成年人犯罪审理机制,与市青少年社会工作者协会协调,邀请心理咨询师为几名未成年被告人提供心理咨询和介入辅导,并展开社会调查。之前,心理辅导老师先后对被告人的生活学习环境、犯罪时的心理状态及对于行为认知等情况进行了总体评估。从 2011年初开始 ,金台法院就贯彻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工作“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设立了心理评估机制,为失足少年们送去一道温暖的“心灵鸡汤”。到目前,该院已对 57名未成年被告人实施了心理评估机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庭审结束后,几名未成年被告分别与心理咨询师进行了对话。谈话在轻松的环境下展开,几名少年不用坐在被告席上,也不用戴着冰冷的手铐,而心理辅导老师十分谦和。在心理辅导老师的劝慰和鼓励下,三少年敞开心扉,向老师道出了藏在自己心中的恐惧,坦白了自己的心理压力。心理辅导老师针对每个人不同的成长经历展开心理辅导,引导 3个未成年人认真剖析犯罪成因,使他们真正从内心深处知罪悔罪,最终重新建立起回归社会的信心和勇气。临别时,被告李某说,心理辅导让他真正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也更让他清醒地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他一定会好好反省,积极改造。
    金台法院刑庭副庭长白明瑛告诉记者,将心理咨询引入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是在进行系统调研分析后,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多涉及心理问题而创立的。法律意识缺乏、思想认识不到位、自我约束能力差是大多数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因素,也是未成年人犯罪帮教工作的重要切入点。
    在未成年人案件庭审前 ,法院邀请心理咨询师或社会工作者进行社会调查,通过走访会见被告人的家长、老师、邻居和朋友等,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家庭情况、性格特点、社会交往和是否具备有效监督条件或者社会帮教措施、涉嫌犯罪前后表现等情况展开调查,形成社会调查报告。在庭审中,法院邀请心理咨询师参与案件庭审,了解案件事实,对未成年人的性格特征、父母养育方式、家庭生长环境进行评估,从心理学角度深层次地剖析未成年人的犯罪动因,寻找症结所在,形成心理评估报告。这两份报告,为对未成年人是否适用非监禁刑罚提供科学依据,同时也为未成年人判后的矫正提供方向。法院通过开展这些活动,对未成年罪犯实施感化、教育和挽救,有效预防了未成年人再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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