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上市公司发生信息披露违法,相关董事、监事、高管拟被采取“过错推定”原则,认定其行政违法责任。 中国证监会昨日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了《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行政责任认定规则(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拟定,发生信息披露违法的,对负有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义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视情形认定其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承担行政责任,但其能够证明已尽忠实、勤勉义务,没有过错的除外。
东方财富证券研究所分析师江峰认为,意见稿对于打击违法信息披露有一定效果。从证监会近期一系列表态可以看出,对于上市公司以及机构的监管会越来越严厉。“老鼠仓”的背后牵扯着公募基金与上市公司的利益链条,出台新规也难免让人联想到明星公募基金经理李旭利被查一例,对股市而言是亡羊补牢。
江峰预计,未来一年还会有更多的公募与私募涉嫌“老鼠仓”被曝光,打击违规行为对于稳定市场有积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