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千阳县森林警察大队联合县工商局在全县范围内展开非法捕猎猎物售卖排查收缴,并对当事人予以相应处罚。
该县在开展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县森林警察大队全体干警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深入鸟类等野生动物主要分布区域、越冬地、繁殖地、迁飞停歇地、迁飞通道、集群活动区、千湖湿地进行了重点巡查和检查,防止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违法活动,严防了盗猎和破坏栖息地等现象发生。
县森林警察大队行动前结合林区特点制定详细的行动方案,组织人员对辖区野生动物分布区开展了大排查,确定了行动重点,确保了行动的效果。
为了起到保护野生动物的震慑作用,县森林警察大队还在各镇对《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陕西省实施〈野生动物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集中宣传,在林区举办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法制宣传教育4期;在山口要道悬挂宣传横幅25条;在林业检查站、高速路口设点盘查,严查非法运输野生动物违法行为。
开展行动以来共清查餐饮业20家,集贸市场3处,共出动警力60余人/次,出动车辆30余台/次,搜集破案线索16条,依法处理5人,有效遏制了辖区内乱捕滥猎和非法出售野生动物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