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分类施保、社会化发放”,千阳县民政局依据市政府《关于转发市民政局宝鸡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和宝鸡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指导意见的通知》,在低保信息核对工作中,联合县住房保障中心、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对新申请低保户进行了信息比对,凡在县城购买商品房、领取退休金的一律清退,确保低保制度的公平性、公正性和公信性,为全县低保管理工作传递了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