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保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岐山县财政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的监管,充分发挥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财政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科学选择项目,确保扶贫成效。主动与县扶贫办配合衔接,积极参与扶贫项目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现场调研,深入项目点现场考察,共同论证;组织专家评审,对工程计划、设计图纸、投资预算、社会及经济效益等进行全面分析论证;科学选择项目,按照“轻重缓急”程度优选项目,确保资金用对用好。
二是加大监管力度,保证资金落实。设置扶贫资金专管员,随时掌握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严格资金拨付和报账制度,促进扶贫资金及时安全到位和合理有效使用;加强项目专项检查,确保扶贫资金全部用于项目建设,无截留、挪用现象发生;按照“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封闭运行”的模式,设立专户管理扶贫项目资金,完善项目档案,加强监督管理。
三是整合扶贫资金,发挥聚集效应。以扶贫项目为平台,整合其他涉农资金定向投入,加大产业开发项目力度、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力度、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通过整合其他涉农资金,放大财政资金聚集效应,发挥财政扶贫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四是健全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在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的监管上,对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的安排进行公示、公告,执行项目公告公示和招投标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确保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安全。同时,强化扶贫项目工程质量监督,切实抓好建材质量把关、施工队伍选择、施工管理、项目验收和后续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保证项目建设的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