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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坚守三条红线不放松

日期:2014-08-29 来源:宝鸡日报 【关闭

  日前,岐山县召开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暨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会议,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落实,安排部署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全力加快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步伐。

  水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基本条件,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战略资源。水资源更是生态环境的控制性要素,解决好水资源问题是关乎人民群众福祉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大计。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出台后,岐山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了《岐山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意见》,确定了近期及远期水资源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细化了建立四项制度、确立三条红线的具体内容;出台了《岐山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细则》、《岐山县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等系列文件,明确了各镇、各部门的工作任务、考核方法及评分标准。

  会议提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要立足岐山县实际,始终坚守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不放松。要确立开发利用控制红线,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加强取用水定额管理和计划管理,足额征收水资源费,确保用水总量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要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大力发展高新产业,淘汰和改造耗水量大、用水效率低、水污染严重的产业,全方位推进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将节水设施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支持发展中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项目,大力推广农艺节水技术,确保水资源得到有效利用;要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确保保护和改善水体功能,同时促进企业改进生产工艺和流程,推行清洁生产,提高水资源循环利用水平,有效减少废污水排放,减少对水体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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