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许多家庭困难的案件执行申请人就等着年底能拿上执行款过年。而一些被执行人却因为种种原因一时拿不出这笔钱,致使案件难以执行。就在这两边相互为难的时候,岐山县委、县政府从县级财政拿出130542.9元,作为执行救助款发到了申请人的手上。“感谢县委、县政府和法院的工作人员,虽然这笔钱对我们申请人来说只是杯水车薪,但能够缓解我们过年时的困难。” 12月 7日,岐山县 22名申请人激动地从法官手中领到了案件执行救助款。据了解,岐山法院此次救助的 22名申请人共涉及 18起案件,这些案件大多属于执行标的较大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和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件。而这些案件往往执行起来比较困难,主要原因是被申请人正处在服刑期或重度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等客观原因,致使案件暂时不能执行;在此期间,申请人又急需这笔执行案款过年。最终,在岐山县委、县政府的协调下,县法院将争取来的执行救助款发放给了 22名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