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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恶意抢注 商评委为吉利注册“陆虎”成被告

日期:2011-03-22 来源:宝鸡家园网 【关闭

    著名汽车品牌LANDROVER,已经被中国消费者熟知,它曾使用“陆虎”的中文标识在国内做宣传。然而,在销售时,LANDROVER的中文标识并不是大家所熟悉的“陆虎”,而是“路虎”。早在十多年前,“陆虎”的中文商标已经被吉利集团注册。

  昨天上午,英国路华公司(LANDROVER)起诉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要求撤销“陆虎”商标一案,在市一中院开庭。吉利集团作为第三人出庭。

  这起商标纠纷案可以追溯到十多年前。

  1999年11月10日,吉利集团向国家商标局提出了对“陆虎”商标在包括汽车、摩托车等行业上的注册申请,并于2001年3月7日成功获批。

  2004年4月16日,英国路华公司向商评委提出,要求撤销“陆虎”商标的申请。去年7月19日,商评委作出裁定,维持了吉利集团拥有“陆虎”商标的现状。为此,英国路华公司于去年8月30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决撤销商评委的裁定,并责令其重新裁定。同时,英国路华公司将吉利集团作为本案第三人。英国路华公司说,吉利集团作为汽车制造行业的新兴企业,和他们身处相同行业,对于已有60年汽车制造历史、闻名全球并已在中国以“陆虎”商标长期宣传的公司,吉利集团不可能从未听闻。因此吉利公司在已经知道英国路华公司使用“陆虎”作为商标进行商业活动,而且行业人士、媒体及消费者已经普遍将“陆虎”与英国路华公司的系列汽车建立起直接联系的情况下,吉利公司仍然公然申请注册,完全是出于恶意。

  此外,英国路华公司还提出,吉利公司还分别注册了“F1”、“BMW”、“吉利·捷豹”、“吉利·汉马”、“吉利·美洲豹”等一系列与汽车行业知名品牌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英国路华公司指责吉利集团“对这些汽车行业中家喻户晓的品牌的抄袭或者模仿,直接暴露了其明显的抢注恶意”。

  在法庭上,英国路华公司的代理人讲述了“陆虎”与“路虎”两者的不同。代理人表示,“陆虎”更适合SUV的定位,因为“陆虎”意为陆地之虎,可以表现出车辆优秀的越野性能,而且“陆”也是“LAND”的意译。因为拥有“陆虎”商标的吉利集团也与英国路华公司一样身处汽车行业,一旦吉利使用该商标生产SUV,难免会对目前“路虎”的市场产生影响。

  英国路华公司表示,早在1996年,他们就以“陆虎”为“LANDROVER”的中文翻译商标,在中国进行大量品牌宣传和媒体推广工作,并逐渐将“陆虎”汽车产品系列,介绍并带到中国市场。为证明自己的说法,英国路华公司提供了40多份媒体报道,指出报道中所写“越野陆虎进入中国市场”、“建设越野陆虎综合服务中心”等,均是以“陆虎”为中文名称。

  此外,英国路华公司还以一份国家相关部门的车辆登记为证据,称“陆虎”为“LANDROVER”的中文商标,但由于该证据只有复印件,代理人又没有在规定的时限内要求法院调取原件,这一证据将很难被法庭所采信。

  对于英国路华公司的说法,商评委和第三人吉利集团的说法如出一辙。两方均表示,英国路华公司所提交的证据,均是媒体的报道,而不是英国路华公司自己对“陆虎”商标的主动使用,不是英国路华公司主动进行的广告宣传或者活动策划。商评委表示,对于自主宣传,英国路华公司举不出任何广告合同、发票等来证明自己的宣传。

  此外,吉利集团还表示,对于“LANDROVER”的翻译,在中国出现过很多不同的版本,例如“兰德罗孚”、“路华”,“陆虎”只不过是其中之一,是媒体或者汽车爱好者对“LANDROVER”的说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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