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民政部、科学技术部联合下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公布全国重点镇名单的通知》(建村[2014]107号),常兴镇继2004年入选第一批全国重点镇之后,又一次成功入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