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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陕西宝鸡眉县社区招聘面试资格复审方案

日期:2013-11-01 来源:百度新闻 【关闭

 根据陕西省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全省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的通知》、《2013年陕西省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和宝鸡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2013年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特制定2013年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方案如下:

一、 资格审查的组织
面试前资格审查工作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社区办牵头,会同纪检、民政、教育、公安等部门实施。主要任务是:负责对考生提供的报名考试信息、户籍、身份证、学籍(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高中(中专)文化程度的退伍军人转业(退伍、复员)证原件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逐项进行核实,提出是否通过的意见。并对取消面试资格的考生说明理由。下辖五个工作组。
1、考生准考证、报名资料审核组:主要查考生报名表、准考证、复员证等资料是否齐全合格。
2、户籍审核组:由公安部门牵头,主要查考生户籍(在2013年8月31日之前落户陕西),身份证、出生年月日(1973年8月31日至199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等资料与报名条件是否相符。
3、学籍审核组:其中必须有1名学历、学籍辨别员,由教育部门牵头,主要查公告中所规定的文化程度和学籍真伪情况。
4、考生资质确认组:由县民政局领导最终确认该考生是否通过审查资格认定。
5、监审组:由纪检部门牵头,对资格审查进行全程指导和监督,并对审查小组的最终资料进行再审查,最终确定资格是否合格,并签名。
二、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资格审查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统一组织实施。审查前应提前先告知考生审查时间、地点和需提供的相关资料等。
审查时间:2013年11月4日—5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审查地点:县民政局三楼会议室。
三、 上报、公示和相关问题处理
1、审核完毕后,务必于11月6日上午123时前将审核情况和参加面试人员花名册报市社区办。11月7日市社区办将组织复核,11月8日—14日在“宝鸡社区服务热线”和“宝鸡民政网”上公示。公示期间,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并经查实,一律取消招录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得参与同类招聘考试。
2、若出现有资格不合格情况,提出递补意见,经市社区办上报省招聘办同意后,进行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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