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游县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突出“五注重”,发挥目标责任考核“加压器”作用。
考核分类注重切合实际。按照公平公正、分类考核的原则,根据各镇区域特色和县级部门(单位)工作职能,将镇分为工业服务业主导镇、农业主导镇2个类别,县级部门(单位)分为综合协调部门、党群部门、经济管理部门、政务管理及社会事业部门、执法监督部门、双管单位、金融电信企业7个类别,确定指标任务时按类别合理设置考核指标、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增强单位之间考核方法的可操作性和考核结果的可比性,确保考核结果能够真实反映每个单位的工作情况,切实提高考核的准确度,树立考核权威。
考核方法注重科学合理。坚持把“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社会评价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即平时考核在年终考核总分值中占10分,其中半年考核4分,三季度考核6分。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即年初在下达目标任务时尽可能的将考核指标量化,用真实有效的数据强化考核公平性。组织考核与社会评价相结合,即在年终考核中组织开展各方面评价,包括县级领导评价、民主测评、社会评价、各镇和县级部门互评,各方面评价在年终考核总分值中占10分。既能从宏观上反映全局工作,又能从微观上突出重点工作,更能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评价权,为科学指导工作提供依据。
考核过程注重民主评价。在重点考核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同时,通过各方面评价的形式,加强相互印证,真考实核。各方面评价具体包括县级领导评价、民主测评、社会评价、各镇和县级部门互评。县级领导评价即采取无记名填写评价表的形式,征求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对各镇、县级部门(单位)年度工作的评价意见;同时征求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对分管单位的评价意见。民主测评即在考核测评大会上,对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测评。社会评价即委托第三方机构,采取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网络评议等方法,由各个层面、各个领域干部群众以及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各镇、县级部门(单位)履行职能、改善民生、服务群众、社会和谐、党风政风等方面的公众满意度进行评价。各镇和县级部门(单位)互评即县考核办组织各镇、县级部门(单位)进行年度工作满意度互评。
考核计分注重日常管理。针对考核工作中重“年终”,轻“过程”,“平时不加力、年终搞应急”的现象,建立平时考核工作机制,采取按月汇总市考任务、按季检查考核、适时通报预警的形式,加强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经常性督促检查。对工作进度滞后的任务及时预警通报,对进展比较缓慢完成较差的及时下发催办通知。并建立日常管理台账,对通报、督办、报送资料等情况全面记录,按照考核办法在季度及年终考核中实行逆向扣分制,促使各单位强化对考核工作的重视性。
考核结果注重公平公正。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调整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训、奖惩的重要依据。干部选拔任用要充分运用历年考核结果,干部考察材料中必须反映近三年干部本人年度考核结果,其中主要领导考察材料必须反映本镇、本部门(单位)近三年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推荐和确定各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同等条件下,须优先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等次的单位及其党政领导班子和成员中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