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真正从源头上斩断不良作风的“资金链”,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麟游县采取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开展财政专项资检查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检查。
一是高度重视,周密准备。麟游县高度重视,政府研究决定,制定措施,迅速由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形成各级主要领导负总责,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牵头,财务主管部门配合,层层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对已经开展自查的163个行政事业单位进行重点抽查。工作前期,通过精心部署,进一步强化责任,对检查组成员进行学习培训,有力的保障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是明确范围,突出重点。此次专项治理,围绕预算、资产、财务、政府采购、会计工作的关键节点和薄弱环节,对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乡镇单位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对2013年以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财经纪律以及设“小金库”的有关问题及财政专项资金申请、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以及公共交通行业、医药行业、扶贫、社保资金及重点项目、执收执罚等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进行检查。
三是创新方式,依法监督。在100%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采取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相结合,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相互配合、分工负责的联动机制。对有具体举报线索、社会反映比较强烈、日常监管中问题较多、自查自纠不认真的单位,集中开展重点检查。严格按照《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认真对照检查内容,逐项检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和存在问题的性质,实事求是地反映检查情况。
四是明确责任,严肃纪律。对于检查发现的“小金库”问题,落实责任追究制。对严重违法乱纪的,特别是抵制检查、顶风违纪、转移资金、突击花钱的,要严肃处理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