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国上下正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建没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处在民主法治建设的笫一线,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进依法治国。
一、加强宪法实施, 推进依宪治国
一要突出宪法学习宣传,树立以宪治国理念。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体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依宪治国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并将每年12月4日确定为国家宪法日,要求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国家。现阶段,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宣传和树立宪法权威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事项,结合每年的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主题活动。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宪法所确立的根本制庋,根本任务、基本原则、活动准则,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教育引导各级组织和全体公民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进一步明确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行政必先依宪执政的理念,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
二要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彰显宪法权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规定,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充分彰显了宪法在国家的整个法律体系建设中,至高无上的地位和作用。按照这一要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尽快建立向宪法宣誓制度,完善宣誓内容和程序,依法规范宣誓行为,积极弘扬“主权在民”的宪法精神,不断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理念,坚持依宪治国和依宪执政,树立宪法权威。
三要加强宪法实施,纠正违宪行为。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负有监督宪法实施、维护宪法尊严的责任。宪法要求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带头执行和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对违反宪法的人和事要坚决查处,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二、加强工作监督, 促进依法行政
一要强化工作监督,依法行使审议决定权。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一府两院” 工作,既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权,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当前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回应社会新关切,顺应人民新期待,把党委要求做、法律规定做和人民群众希望做的财政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劳动就业、养老托老、社会保障、民生改善、生态文明等重点工作纳入监督范畴,及时审议作出有关决议、决定,依法加大监督力度,不断增强工作实效。
二要改进监督方式,促进依法行政。推进依法治国要求各级人大要以改革创新思维大力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积极探索和运用视察调查、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询问、质询和票决测评、二次审议、追踪问效的监督方式方法,组织开展专题询问和部门工作评议,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建议,推动工作,达到改进“一府两院”工作推进依法行政之目的。
三要强化措施,提升行政效能。建设法治国家,推进依法行政,必须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各级人大通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特定问题调查、代表约谈、人事任免,撤职罢免等刚性监督手段,落实好“一府两院” 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决策前向人大报告制度,加强对人大任命干部依法行政和权力运行的监督与制约,督促行政执法机关聚焦热点难点,回应社会关切,提升行政效能,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越权审批、违规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的错误行为。
三、加强法律监督,推动公正司法
一要加大普法宣传,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根据国家“六五”普法要求,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把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和对青少年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营造法治氛围和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环节与有效手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主流媒体和人大门户网站、人大刊物、民主与法制专题专版等法治宣传阵地建设积极推动普法教育,深入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努力把法治意识、法律信仰融入到人们的头脑中,体现在人们的日常行为之中,引领全社会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良好的法治风尚,使遵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二是要强化法律监督,确保法律实施。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促进“一府两院”严格执法,保证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落实执行,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关键所在。各级人大负有监督法律实施,促进依法行政之重任。要紧贴与人民生活最关切、社会反映最强烈的经济法、民事法、刑事法等重点法律实施情况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和执法评议,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通过执法监督检查,针对法律、法规在执行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跟踪监督落实,纠正违法现象,解决执法难点,保证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维护法律的权威性。
三要加强司法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的是为了维护法治的统一、尊严和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当前,既要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目标,把案件执行、查办职务犯罪、平安建设和公正廉洁执法等工作作为重点,强化司法活动和执法行为的监督,保证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实施,切实解决行政和民事诉讼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突出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又要认真接待和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抓好案件转办督办,促进司法机关为民、务实、公正、清廉,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证。(宝鸡市金台区人大财经工委主任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