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一女子称因准点下班试用期第 3 天被辞退,近日此事迎来最新进展。
据陕西网白鹿视频 30 日消息,当事人发布视频称,劳动仲裁胜诉,已经收到了法院寄来的裁决书。前公司需要按照规定,依法支付双倍赔偿金。
3 月 2 日,上海王女士称自己在试用期第三天就被辞退,老板给出的原因是:前一天下班时间太早。根据公司规定,上班时间是 9 点半到 18 点半。
在试用期第二天,王女士于 18 点 33 分在公司用电脑给领导发了消息," 还有需要我的地方吗 ~ 没有的话我先溜咯 "。见领导没有回复,于是决定下班。
次日早上,领导把王女士叫进办公室一顿痛骂,并出具了一份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以 " 无故顶撞上司,工作(不)主动及工作纪律差,不以公司利益为首 " 的理由开除了她。
面对试用期 3 天就被开除的局面,王女士认为试用期第一天上班的时候她给老板发消息下班老板没回,于是自己准时下班,
所以之后也当如此。
王女士表示," 我跟领导说,你没回我呀;他说我必须要秒回你吗?我没回消息你就可以走了吗?"
王女士认为既然老板没回复,正点下班理所当然,并不是自己的问题,希望公司按法律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据陕西网白鹿视频 3 月 30 日消息,当事人发布视频称,劳动仲裁胜诉,已经收到了法院寄来的裁决书。前公司需要按照规定,依法支付双倍赔偿金,并且裁决书称赔偿金应于 7 天内支付。
全国政协委员:落实 8 小时工作制
过度加班现象在不少企业依旧存在,今年两会已有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建议监督企事业单位执行 8 小时工作制。
据新京报,在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编剧蒋胜男对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表示,今年自己带来了《关于加强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休息权保护,对企事业单位八小时工作制的执行情况加强监督管理的提案》。
" 八小时工作制是国家法律规定的每日工作时间。然而近年来,一些行业和企业存在违反八小时工作制度的情况,甚至部分企业‘ 996 ’成为常态,对于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家庭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影响,严重违背了劳动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