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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互联网时代的法律创新”研讨会——以创新保护创新

日期:2022-10-09 来源:未知 【关闭

“要创新法律服务和争议解决机制,才能促进和保护创新”,这是第六届华南企业法律论坛的共识。

2016年9月10日,由深圳国际仲裁院(又名“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英文简称“SCIA”)主办的第六届华南企业法律论坛“中国互联网时代的法律创新”研讨会在中国“创新之都”深圳召开。本届论坛的特别支持机构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和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支持机构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广东省律师协会、广州市律师协会、深圳市律师协会、深圳外商企业协会、香港大律师公会、香港律师会及香港中国企业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协办机构为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高科技和知识产权仲裁中心和牛法网。

境内外300多家企业的高管和法务负责人与各级法院法官、仲裁员、调解专家、高校学者、专业律师及政府决策、监管部门的负责人共约500人,围绕互联网背景下法律领域的热点问题,深入展开探讨。

研讨会开幕式由深圳国际仲裁院院长刘晓春主持。最高人民法院副部级专委、第一巡回法庭庭长刘贵祥,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杨临萍,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局长郭祥玉,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刘敬东,深圳国际仲裁院理事会理事长、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沈四宝,深圳国际仲裁院院长刘晓春,华南企业法律论坛首届主席、中国旅游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宫晓冰,论坛现任主席、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席律师姚军,以及包括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杜春,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王春阁,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陈威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副总裁、首席法务官宋柳平,麦当劳大中华区前法务总监王燕,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总法律顾问孙昌军等在内的论坛副主席,共同为本届论坛揭幕。

刘贵祥专委为本届论坛年度研讨会致开幕辞。他提到,习近平总书记在刚刚闭幕的G20杭州峰会上指出,创新是从根本上打开增长之锁的钥匙,中国将坚定不移的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释放更强的增长活力。本届论坛主题确定为“中国互联网时代的法律创新”,旨在研讨互联网时代有关企业创新和法律创新的对策,对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响应和落实非常有意义,是了解来自行业最前沿的探索和需求、倾听来自企业法律实务界真实声音的一次难得的机会,对最高院裁判案件以及研究制定司法解释、规范司法文件都将起到有益的参考作用。刘贵祥专委指出,在互联网时代,传统商业模式发生变革,大量的交易借助互联网技术和手段进行,势必导致大量新型案件涌入民商事诉讼或仲裁领域。在此大背景下,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都在积极探索信息化、网络化建设。最高法院也建立健全了覆盖全国主要地域及主要财产形式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并建立了信息化的联合惩戒系统。而深圳国际仲裁院三十多年来一直秉承“独立、公正、创新”的理念,自2007年起就开始探索通过网络调解和仲裁解决电子商务纠纷,开创了中国仲裁机构建设网络调解与仲裁平台的先河。目前,以深圳国际仲裁院为代表的仲裁机构,已经开展网络仲裁探索,以更好地为当事人、仲裁员服务。他表示,最高院将一如既往地支持仲裁和调解等多元化争议解决方式的建设和创新发展。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杨临萍庭长以“互联网金融创新和规制”为题,为本届论坛年度研讨会发表主题致辞。杨临萍庭长指出,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和发展带动了法律行业的变革,需要在互联网金融洪流中与法律的适用规则之间,处理好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关系、创新与规制的关系、平等性与差异性的关系、自由与秩序的关系、金融与实体的关系、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的正当法律程序的关系及审判与信息化的关系。最高院不断适应这一趋势,进行法律规则的建设与重构,以期对社会治理发挥制度性指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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