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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建设省级信用体系示范园区方案获批复

日期:2014-02-13 来源:宝鸡家园网 【关闭

  日前,从宝鸡高新区传来消息,省发改委已经正式批复《宝鸡高新区建设省级信用体系示范园区实施方案》,这也标志着高新区的信用体系示范园区建设进入了加速实施阶段。
  2011年,高新区管委会与中国人民银行宝鸡市中心支行联合,依托人行中小企业档案系统在高新区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通过两年多的时间,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水成功。截至去年年底,共为全市 6498户中小微企业建立了信用档案,建档的中小微企业累计获得银行贷款 45.8亿元,为缓解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作出了有益探索。
  2013年,省发改委批复宝鸡高新区为“陕西省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园区”,要求在开发区管理模式下,开展信用体系建设综合试点工作,对全省信用体系建设形成典型示范作用。获批后,宝鸡高新区积极筹备,制定了《宝鸡高新区建设省级信用体系示范园区实施方案》,《方案》从五个方面明确了示范园区建设的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及实施步骤等。
  省发改委认为,该方案基本体现了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工作任务明确,体系设计完整,主要建设内容符合高新区信用建设实际。
  按照《方案》规定,到 2015年 12月,宝鸡高新区将围绕打造“诚信宝鸡·信用高新”新品牌和新形象,建立符合国家要求、具有园区特点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出台促进园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政策,健全全社会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的联动机制;建设统一的园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推动园区政务管理部门和相关机构的信用信息共享,完善信用主体信用记录,推广公共服务、政府决策、市场监管、产业扶持和企业融资等领域信用报告和信用记录的试点应用,以信用为纽带汇聚和重构园区和企业各类发展要素;引导企业强化诚信经营意识,提升企业竞争力;引导政府部门转变职能,提升政府公信力;引导园区转变市场监督和服务方式,完善园区市场经济体系,最终形成服务于园区经济发展、管理创新和企业成长的有特色的、具有示范意义的园区信用体系。
  为了确保信用体系建设的良性发展,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新区将从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工作机制等多个方面建立有效的保障措施,积极推进高新区信用体系建设和运行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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