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家园网
您当前的位置:宝鸡家园网 > 县区新闻 > 凤翔县新闻 > 内容

凤翔举行2011年度文明办主任省市级文明单位培训班

日期:2011-08-04 来源:宝鸡家园网 【关闭

      凤翔县举行的全市 2011年度文明办主任暨拟建省市级文明单位培训班上获悉,近年来,我市各级持续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全市形成了“以城带乡、城乡联动”的创建局面,我市顺利通过省考,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同时,凤县、凤翔县、千阳县、扶风县、渭滨区率先建成省级文明县城(城区),陇县、金台区、陈仓区、岐山县正在向省级文明县城迈进,“十二五”期间,宝鸡有望实现省级文明县城全覆盖。

      据了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过程中,我市连续两年接受了中央考核组公共文明指数测评, 2010年,居全国 114个测评城市的第26位,较上年前移了 7个位次。同时,我市在全省率先推出了《宝鸡市精神文明建设年度考核量化评分标准》和《宝鸡市精神文明建设量化考核操作手册》,制定了《宝鸡市文明单位九大测评体系》,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从市到县区形成了紧密的有机统一体。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龚晓燕在培训班上指出,今年是我市争创第三届全国文明城市的决胜之年,进入 8月,全市创建工作全面进入攻坚阶段。全市各级要进一步提升创建文明单位的思路和理念,更加注重创建过程,加强常态化建设,在“创建为民、为民创建”中培养和谐精神,真正把“为群众服务,替群众办事,让群众受益”作为创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重点,不断提高文明单位的创建层次和水平,各级文明单位要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当好文明创建的排头兵。 

重要提示:转载本站信息须注明来源:宝鸡家园网,具体权责及声明请参阅网站声明
阅读提示:请自行判断信息的真实性及观点的正误,本站概不负责。欢迎发表评论。
浏览次数: [返回顶部][打印本页][关闭窗口]来源:宝鸡家园网 编辑::薛磊
[宝鸡家园网]刊登此文只为传递信息,并不表示赞同或者反对作者观点。
如果此内容给您造成了负面影响或者损失,本站不承担责任。
如果本篇内容涉及到您版权的问题,请及时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会在2小时内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