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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将对市公安局获10万元奖励

日期:2012-02-09 来源:宝鸡家园网 【关闭

    2月 8日 ,记者从全市政法工作会上获悉,市人民政府将对市公安局成功处置“ 12.07”劫持人质案予以记功表彰。
    2011年 12月 7日中午 12时许,市行政中心31路公交车上发生一起劫持人质案件,犯罪嫌疑人张某持刀将一名 12岁女学生劫持。市公安局接警后,立即启动紧急预案,迅速调集刑侦、特警、金台分局 100余名警力赶赴现场处置。市公安局主要负责同志亲临现场指挥,现场处置民警冒着生命危险,英勇果断地将犯罪嫌疑人成功制服,安全解救人质。
    为进一步弘扬先进、鼓舞士气,市人民政府决定给市公安局记二等功一次,并奖励人民币 10万元。并给在专案处置中表现突出的市公安局巡警支队特警大队民警马静怡记二等功一次,给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高宽宁、金台分局陈仓派出所副所长郭建东分别记三等功一次,并颁发奖状、奖章、证书和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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