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从9月1日起,只需自付100元“门槛费”,凤县76466名城乡参保群众在全县11个乡镇卫生院住院都能享受到全报销政策。
凤县在实现药品零差率销售和大病医疗救助政策后,又开始试水探索新农合参保群众全报销政策。群众只需自付“门槛费”,看病所产生的费用,政府全埋单。凤县经过精心调研和详尽的经费预算后,大胆决策在乡镇卫生院开始探索合疗群众全报销政策,将参合农民住院起付线定为100元,补偿比例由85%提高到100%,门诊费用报销55%。参合农民在乡镇卫生院住院期间,国家和我省公布的基本药物费、一般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普通床位费、护理费、内置材料费全报销。而在县级定点医院,只需缴纳300元的“门槛费”,住院报销比例也同步提高至90%,而对城乡低保对象报销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