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商州区创新推出“预算单位基本运行费用财政预付制度”,有效消除了预算单位向财政频繁申报基本运行费用的麻烦。在节约人力、财力的同时,把财政直接支付范围从工程、货物、劳务等扩大到单位小额基本运行费用,扩充了集中支付的服务能力,使财政预算单位的正常运转有了更为坚实的保障。据了解,此项为扩充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服务能力而创新出台的制度,在全国尚属率先。
“只有创新和探索,解决改革细节上的难题,改革才有出路。”该区财政国库部门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在剖析、评估种种结算方案风险的前提下,科学设计业务流程,提出预算单位基本运行费用实行财政预先支付的操作理念,通过签署财政国库、财政和预算单位代理银行、基本运行商品服务提供者等多方扣划协议,由财政国库授权财政代理银行预先通过财政备付金账户按月集中向各基本运行商品服务提供者划转预算单位的相应基本运行支出。待每季结束后,再由财政、银行和预算单位三方进行对账确认,按确认的项目和支出数额进行直接支付清算后,及时向财政备付金账户划还财政垫付资金。该区住建局会计说:“财政预付制的推行,为我们曾因向财政申报水电费、通讯费等单位基本运行费用的用款计划而感到疲惫,消除了繁琐的程序,减轻了负担。”
目前,该区68个集中支付预算单位已开通了这项新业务、财政每季预付单位小额基准支出150余万元。基本运行费用预付制的推行得到了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优越效应得到充分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