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2012年我省高考报名政策“出炉”,高考报名时间是 2011年 12月 1日至 7日,继续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必须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逾期不予补报。
●户籍学籍“双在陕” 3年的规定不变,同等学力者报名需审核
陕西省招办规定,截至 2012年 8月31日,报名者的常住户口和高级中等教育学籍均须在陕满 3年。同时规定,考生本人或随父母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正常迁转在陕落户者,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为保障考生参加高考的基本权利,对户口一直在陕,但因长期随在外务工的父母而在外省就读,在陕学籍不满 3年者,可以在户籍所在县区报名。以高级中等教育同等学力报名者,由本人写出说明,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报名须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户籍所在县区报名
高中毕业生都必须在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学籍证明及思想品德考核由就读学校及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出具。报考科类分为文史、艺术(文)、理工、艺术(理)、体育 5个类别,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类,报名后不得更改。报名时必须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否则不予办理报名手续,且责任由考生自负。报名时,考生根据县区招办提供的报名号和密码,登录陕西省高考网上报名系统,查验本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信息并阅读相关规定后,输入报名信息。享受录取照顾政策的各类特殊考生,要填写《特殊考生证明表》、交验相关原始证件,并经有关部门审查。
●市、县区招办将严格审查报考资格,严防“高考移民”
市、县区教育、公安等部门,将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户籍学籍双认定、高中学籍电子注册、居民户口本和身份证核查、报名资格公示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报名资格审查办法,严防“高考移民”。对组织或参与“高考移民”及为伪造中学学籍档案等行为提供便利的工作人员,将依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