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9月15日起至12月15日,西安市物价局将会同教育、纠风等部门针对2010年秋季开学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对西安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所)开展专项检查。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乱收费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本次检查的重点是: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收费政策落实情况;义务教育阶段继续收取与录取学生挂钩的捐资助学费用的;公办高中择校收生“三限”政策落实情况,幼儿园(所)收费政策执行情况,以及中职教育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收学费政策落实情况;高等学校以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为名,向安排财政拨款的研究生收取学费的行为;未经批准,擅自缩减研究生计划内招生数,以招收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名义多收费的行为;继续收取各类证卡工本费(初次办理)、押金、保证金的行为;高等学校未经法定程序审批,以中外合作办学、示范性软件学院等名义乱收费的行为;冒用学历教育名义在录取体制外违规招生并收费的行为;成人教育及自学考试超标准及自立项目乱收费的行为;各级各类学校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或班委会等形式强制服务、强行收费的行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