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教育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积极推进校方责任保险工作,截至目前,我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 33所公办幼儿园做到了 100%全覆盖,达到了“应保尽保”。
9月 1日,送孩子上学的农民工宋红军告诉记者,他的孩子今年 14岁了。以前孩子在老家上小学时,曾不慎摔伤,向学校讨说法一直没有结果,医药费最终还是自己出了。现在好了,校方责任险的推行,让校园伤害难讨说法的经历一去不复返。
宝鸡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说,我市从 2009年 9月起推行的校方责任险,就是利用保险工具处理学校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防范和化解校园安全事故责任风险,保障在校学生的权益。一旦事故因校方的非主观过失而起,学生及其家长将及时获得损害赔偿,避免了学校和学生家长之间的纠纷。校方责任险保险范围有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及包括学前班在内的公办、民办幼儿园,它的投保期限从每年的 9月 1日到次年的 8月 31日,保险费标准是每个学生每年 5元。学校按照在校学生人数缴纳保险费,每生每年最高赔偿限额达到 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