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了解到,我市在今秋开学之际,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行为启动专项检查。此前,我市根据上级要求,对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了再次明确。
开学前夕,我市教育、物价部门重申,各中小学校不得将国家已明令禁止或明确规定纳入公用经费开支的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等项目列为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项目;中小学按照国家和本地区课改要求安排的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不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性收费中,农村学校仅有伙食费一项,具体标准实行毛利率控制;城市学校有住宿费、自行车保管费、伙食费三项,具体收费标准按去年有关文件规定执行;高中阶段学校的服务性收费有住宿费、自行车保管费、伙食费三项;学生健康体检费按高一新生每生每年 25元,其他年级学生每生每年 20元的标准收取;中等职业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及标准参照普通高中执行。
据了解,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自愿和非营利原则,按学期或按月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严禁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与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并收取。严禁学校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名义向学生乱收费。对学校擅自设立收费项目等乱收费行为,以及有关部门、单位通过学校违规收取代收费等行为,物价、教育等部门将严肃查处。举报电话号码为3261094和 12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