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中心了解到,我市将对民办高中印发的招生广告和简章随时进行抽查,发现虚假宣传的给予严肃处理。
据了解,从 2010年起,我市教育部门按照民办教育属地管理原则,将市教育局审批的 11所民办高中全部委托相关县区管理。同时,市教育部门积极引导教育质量低、办学效益差的民办高中结合自身实际,适时转型为职业高中或培训类学校。针对全市民办高中相对饱和的现状,市教育部门提高民办高中准入条件,积极促进全市民办高中由增量扩张向存量发展转变,自 2008年以来,未新增一所民办高中。
在抓好制度的同时,市教育部门坚持对民办高中招生广告和简章进行严格的审核备案,每年招生季节都采取明察暗访方式,对学校印发的招生广告和简章进行检查,规范民办高中招生行为。去年 8月,市教育局第一时间指导凤翔县教育体育局与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成功处置了宝鸡晨光中学违规招生行为,分流劝退学生 154名,清退学费 4069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