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饭馆、小商店的经营守信行为与其经营食品的安全有必然联系,消费者如何掌握它们的信用状况呢?记者日前从市工商局了解到,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我市出台规范,要对食杂店实行信用分类监管,按 A、B、 C、 D划分信用等级,其中信用最好的 A类经营户对外公示四颗星,而列为失信户的 D类经营户对外公示就只能有一颗星。
据悉,市工商局根据食杂店在主体准入、自律情况、食品质量、索证索票、违法记录等方面的信用状况进行综合评定。其中,划分为 A类的是诚信户,须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近两年内无食品质量违法行为; B类为守信户,是有轻微违法行为记录的经营户;有两次以上警示记录或较为严重失信违法记录的,将列为 C类警示户、 D类失信户。这些信用状况将按星级公示上墙,这样不仅能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引导群众主动行使监督权,还将打破以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商部门唱“独角戏”的僵局,同时也可激发经营户的荣辱感,引导其自律诚信经营。
对于评定出的不同信用类别的经营主体,市工商部门会实施不同的巡查频率,等级标准越低,巡查频率和力度越大。对 A类经营户一般一季度检查一次, B类、 C类经营户分别为月检和周检,对 D类经营户,市工商局将根据其经营状况跟踪检查,并可随时采取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规范》同时还要求食杂店执行质量承诺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以及质量报告制度等,食品经营者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属执行机关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下架退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