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食安委获悉,我市自今年 3月起开展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以来,共检查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 420户次,并针对部分学校在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356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 32份,当场行政处罚 2起,罚款2000元。
据了解,此次检查重点涉及学校及托幼机构学生食堂的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卫生设施、加工操作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原料贮存及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等。同时,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各类学校食堂违规加工制作豆角;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以严防学校食堂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据了解,一个多月来,市、县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餐饮服务监管机构在严格进行检查并积极督促辖区学校食堂开展自查自纠,完善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的同时,还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了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受训者达到 350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