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相关部门了解到,我市在创建省级“和谐社区·幸福家园”活动中成绩突出,省政府除下拨1.8亿元中央专项补助资金外,又奖励我市 1.9亿元,专门用于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至此,今年我市有 3.7亿元用于提升低收入家庭的幸福感。
据了解,2016年在全省开展的保障房小区“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活动中,我市率先在全省制定创建标准,并将创建任务纳入各县区目标责任考核,督促创建工作完成。同时以市区龙山雅居、虢镇茗苑公租房小区创建为龙头,带动全市 100个项目全面开展“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活动,建设特色鲜明、服务设施完备、服务功能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努力实现保障对象“住得进、稳得住、有尊严”。去年年底,在省政府综合验收中,我市 14个小区创建成为省级“和谐社区·幸福家园”示范小区,其中市区 6个、县上 8个,达标量位列全省第一,受到省政府通报表彰。由于我市这项工作成绩突出,近日获得中央 1.8亿元补助资金,省政府专项奖励我市 1.9亿元,这些资金主要用于完善保障房小区内水、电、气、暖、绿化等基础设施,以及小区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力求让保障房小区成为“功能齐全、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幸福家园。
据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保障性住房小区居民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人群,通过开展“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活动,可以提高居民的满意率和幸福感,中省补助和奖励资金下达后,可极大提升我市保障房小区配套设施水平,改善保障房小区周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