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 15日下午,记者从我市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会上获悉,到 2020年,我市将全面完成对有供热分户计量改造条件建筑物的改造工作,实现供热分户计量、分室调温、按热收费,实现多用热多缴费、少用热少花钱。
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宝鸡市全面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方案规定,市、县、镇范围内凡采用集中供暖但未采用分户计量的建筑物,均属供热计量改造范畴(利用天然气壁挂炉、地源热泵、电取暖的建筑物不在改造范围)。本次供热计量改造将分三阶段进行:到2015年完成 2007年 10月 1日至 2011年 11月 20日建成的新居住建筑物供热计量改造工作,改造费用由用户承担;到 2020年完成 2007年 10月 1日以前有条件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物,改造费用由用户承担,中省财政每平方米补助18元(补助政策到期后,费用全部由用户承担);对 2011年 11月 20日以后建成的居住建筑物将强制实行分户计量。方案对办公楼、宾馆、厂房等公共建筑物供热计量改造作出了明确规定, 2013年全面完成这部分建筑物的供热计量改造任务。
市委常委、副市长张敬原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推进节能减排,实现科学发展是我市创建生态园林城市的基础。相关单位要做好宣传工作,大力推进采暖供热分户计量工作的进程,各相关企业也要抓好供热设施的节能和技改工作,全面完成采暖供热分户计量改造任务。